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欢迎光临,今天是    
   
部门简介
党建园地
统战工作
干部工作
党校工作
重要文件
离退休工作
学习园地
当前位置>>党建园地>>党员管理

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6周年,迎接党的十七大和我校第一次党代会的召开,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党建工作中做出更大的成绩和贡献,按照本学期党建工作的总体安排,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评选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教职工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从事党务工作的学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1)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能够围绕学校及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基本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党的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组织和本单位的整体工作成绩突出。

   (2)党支部支委会健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号召力和凝聚力;基层党组织书记党性强,求真务实,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工作到位。

   (3)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明确的要求,党内活动有严格考勤;支部学习有计划、效果好;在民主生活会上,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能够坚持支委员会会议制度、支部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学习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工作记录制度(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

   (5)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有计划,考察有记录,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基层党组织能够从实际出发,引导和组织好群众的政治学习,关心群众的思想和生活状况,充分调动本单位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定,求真务实,勇于开拓,顾全大局,乐于奉献。

  (3)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或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群众的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2)热爱党务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加强和改进我校党的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二、推荐评选名额

  校党委拟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约占教工正式党员的8%,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分配推荐名额见附件一。

  三、评选程序

  (一)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在本总支(直属党支部)范围内按分配的推荐评选名额酝酿提名,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讨论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于5月31日前将推荐结果和被推荐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二)报送党委组织部。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提名,采取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全校范围内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5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不少于500字)报送党委组织部。

  (三)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报校党委审批。

  四、推荐评选要求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严格细致地做好推荐工作。

  (二)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强透明度,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注重工作实绩,确保质量。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请在下载专区下载“评选表彰表格”):

《各单位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

《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copyright©2007-2008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统战部
联系电话:(020)32083009 (020)32083212 (020)32082366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