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欢迎光临,今天是      
   
部门简介
党建园地
统战工作
干部工作
党校工作
重要文件
离退休工作
学习园地
当前位置>>党建园地>>党员风采

2007年下半年党员组织生活指导意见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在总结以往特别是上学期党的组织生活的经验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组织生活质量,现就本学期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组织生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章的活动引向深入;认真领会和贯彻学校今年党政工作要点精神,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以第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为动力,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二、具体要求和组织实施

  1、本学期组织生活的安排要与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会议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学习十七大精神,在实践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促进我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地和谐发展。

   2、本学期组织生活的安排要与我校召开的第一次党代会结合起来,按照党代会确立的具体目标,通过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队伍,为学校的长远发展营造良好的思想政治条件和文化氛围。

   3、本学期组织生活的安排要与我校“迎评创优”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组织学习讨论和思想交流,形成高度共识,增强党的队伍内部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群众的能力。

   3、党的组织生活应保证每月至少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一个半小时。做到每次组织生活要围绕中心议题、有计划、有准备,要做好记录,并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

   4、党的组织生活一般安排在每月第三个星期四的下午。如果与其他工作在时间上发生冲突,原则上以组织生活为主。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开展组织生活的单位,应及时安排足够的时间补上。

   5、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严格考勤制度,党员不得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支部书记请假并得到批准,并补学组织生活内容。对违反组织生活制度的党员,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6、各党支部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本支部的组织生活内容作出计划。党总支(直属支部)要经常指导检查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并于学期结束前将总结报组织部。

   7、组织部将不定期、全面检查各支部组织生活情况,报请党委对不符合要求的党组织给予通报批评。

   三、指导性安排

   1、学习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党政工作要点和“迎评创优”工作,深刻理解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党的十七大召开后,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十七大精神。

   3、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关于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讲操守重品行的讲话精神,教育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要保持八大良好风气。

   4、结合系(部)和支部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富有实效、形式多样的支部组织生活,创新组织生活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5、学生支部应开展“今日我以航专为荣,明日航专以我为荣”的主题党日活动,对学生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勤学、爱校、报国教育,并重点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6、根据上级要求进行的专题支部生活会,另行通知。

   7、有关学习资料可以到组织部网页“在线学习”和“重要文件”栏目中下载。

 

党委组织部
2007年9月5日

 

 

copyright©2007-2008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统战部
联系电话:(020)32083009 (020)32083212 (020)32082366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